文档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高企政策解读
第二部分高企申报特点
第三部分申报常见问题
第一部分认定政策解读
一、基本政策
二、认定流程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政策
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做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配套政策,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基本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第九十三条:
新标准的主要特点:
1. 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指导认定工作,避免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局限性。
,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构建责权分明、监管与操作分离的认定管理工作体系。
一、基本政策
二、认定流程
1、自我评价
3、准备并提交材料
2、网上注册登记
4、审查认定
核实处理
有异议
6、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无异议
5、公示
7、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认定条件
序号
申报条件
分类
1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基本要求
2
产品属于技术领域范围
3
科技人员、研发人员比例
客观量化指标
4
研发费用比例
5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
6
指标评价符合要求(70分以上)
主观量化考核指标
6项条件及分类
三、认定条件
①自主知识产权
新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作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拥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发挥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旧
无明确规定
三、认定条件
②高新技术领域
旧
十一项高新技术领域
整合原有十一项领域,规定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新
一、电子信息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业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四、先进制造技术五、 航空航天技术六、现代农业技术
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八、环境保护新技术九、海洋工程技术
十、核应用技术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