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四川省消防条例.doc

格式:doc   大小:47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四川省消防条例.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3/26 文件大小:4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四川省消防条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四川省消防条例(1999年10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修正)《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的消防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从事自动消防工程施工、安装的单位,应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许可证”。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川省消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实施,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全。政府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第五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第六条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第七条每年11月9日为消防日。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一节消防安全责任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检查考核。上级人民政府应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火灾多发时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防火措施。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对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群众防火工作。第十条教育、劳动、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学内容。文化、旅游、新闻、广播、电影、电视、出版、宗教等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一条规划、建设、市政、供水、供电、燃气、电信、交通、气象、地震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影响消防安全的有关信息、资料。第十二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有关标准建设、维护消防设施、设备,消除火灾隐患,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消防经费,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负责;工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工程防火设计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予以协助配合。第十四条多产权建筑以及居民小区、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和物资集中的场所,由其业主、主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受委托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在承包、租赁、委托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第二节公共消防设施第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同步编制、修订城市消防规划。制订城市详细规划时,应根据消防规划和有关标准对城市消防建设作出具体安排。消防规划的编制,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消防规划进行城市消防建设,保障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更新及维护经费,并组织计划、财政、建设、电信、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第十六条计划、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造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并同步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城市消防通道、消防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建设部门和供水单位负责;消防通信的维护、管理由电信部门负责。公安消防机构对已建成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验收、使用。第十七条城市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的用途;确需调整的,应征得市、地、州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后,按法定程序申报、审批。第十八条城市应当按国家标准建设消火栓,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应优先改造和补建;可作为消防用水水源

最近更新

混凝土浇筑合同范本——劳务分包 6页

从根本上解决工艺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问题 2页

介绍一种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帐的登记方法 2页

海南花卉种植与销售合同 6页

洗车行资产转让合同 6页

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6页

云计算在外汇管理信息化中的应用设想 2页

二维流状态下液体静压轴承的性能分析和优化设.. 2页

二、三旋回收催化裂化催化剂用于油品吸附精制.. 2页

乙酰苯酰过氧化物分解过程中的CIDNP研究 2页

中美沙漠及干旱区联合讨论会在兰州召开 2页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销售合同 6页

中国铲土运输机械研究会召开年会 2页

中国石化芳烃成套技术大型工业化应用成功 2页

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2页

《找规律PPT课件》 19页

东方对虾消化系统解剖和组织学的研究 2页

不适定问题的TИХОНОВ正则化方法的改进 2页

2025年幼儿园教师自我介绍面试 11页

2025年幼儿园教师年终总结50篇 136页

2025年幼儿园师德3分钟演讲稿 27页

《外科护理》第九章肿瘤病人的护理 40页

2025年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会议发言稿 14页

2025年幼儿园安全责任书模板2025最新 9页

一种新颖的纯氧曝气废水处理工艺 2页

机场航站楼环保装修协议3篇 49页

服装面料批量运输合同6篇 107页

服装加工电器运输协议3篇 52页

时尚影楼水电装修施工合同3篇 50页

旅游景区石材装修合同范本3篇 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