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若干规定渭师院教[2006]51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使我院招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组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录取期间设立领导小组、管理录取组、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咨询接待组和录取监察组。(一)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处理招生期间的有关问题。(二)管理录取组:管理、维护录取期间计算机网络系统,负责网络安全,培训录取工作人员;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按时完成与各省区招生办公室的网络数据传输等。(三)联络组:负责与各省区招生办公室的工作联络,协调招生计划的调整,各省区招生录取进度和阅档、退档及其他业务工作。(四)后勤保障组:负责录取期间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五)宣传咨询组:负责咨询服务工作,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涉及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监察组;负责向考生和家长反馈有关答复意见。咨询接待人员应热情、耐心地回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六)录取监察组: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领导的录取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期间执行政策、规定和纪律等情况,查处招生中违纪、违规事件,接待和处理重要信访。二、录取原则与办法(一)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切实维护我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二)落实“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严格按照国家录取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录取;(三)按各省、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程序和网上录取工作时间,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和上载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一)接收登录卡。接收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寄送的网上录取院校登录网络的有关信息(服务器地址、用户名与用户密码等)。(二)登录网络。收到登录信息卡后,要与各省、区服务器进行联机试验,以检查网络是否畅通,硬件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客户端软件和院校录取子系统安装是否正确。(三)核对招生计划。下载数据后,认真核对招生计划,若有差错,及时与联络组和相关省、区联系。(四)阅档、退档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阅,确定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和预退档考生名单。(五)录取审核。四、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二)招生录取工作在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计划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实际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招生计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