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六)装运条款(七)保险条款(八)支付条款(九)装运单据(十)装船通知(十一)商检条款(十二)索赔条款(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十四)仲裁条款上述条款中的部分条款在合同中有时被列在一般条款中。(一)商品名称条款规定内容:格式不统一,具体内容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时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即可,有时要列明品种、等级和型号,有时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也包括进去了。注意事项:1、明确、具体。2、通用名称。3、选用合适品名。(一)商品名称条款订立品名条款时,一般遵循下列原则:1、名称要统一,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规定名称,同种商品使用一个名称。2、有特殊品质要求的要注明,如地方特产要注上产地名称。3、品种复杂的,品名栏写总称,具体名称另制附表。(二)品质条款规定内容:商品名称和具体品质注意事项:1、某些商品可以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2、正确运用品质的表示方法。3、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二)品质条款品质条款直接决定商品价格,常见的品质条款的规定,示例如下:(1)9371中国绿茶,特珍一级9371ChinaGreenTeaSpecialChummyGradel(2)张裕干红葡萄酒,糖份12度ChangYudryredwine,twelvedegreeofsugar(二)品质条款(3)芝麻水份(最高)8%杂质(最高)2%含油量(最低)52%(如实际装运货物的油量高或低1%,价格相应增减1%)SesamesMoisture(Max)8%Admixture(Max)2%OilContent(Min)52%(Shouldtheoilcontentofthegoodsactuallyshippedbe1%higherorlower,ordinglyincreasedordecreasedby1%.)(二)品质条款买卖双方在磋商品质条款时应注意:(1)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2)品质的确定要切合实际,不可偏高或偏低。凡可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就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3)订立品质条款时,凡用科学指标表示的,必须明确、具体,但同时要有灵活性,不可订得过死,否则会给交货带来困难。(三)数量条款规定内容: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如果按重量成交的商品,须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注意事项: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2、明确具体。3、合理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三)数量条款数量条款主要由数字和计量单位构成,常见的数量条款示例如下:(1)大米5,000公吨,5%上下由卖方决定。Rice5,000metrictons,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2)蚕豆60,000公吨,以毛作净,卖方可溢短装5%,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Horsebean60,000M/T,,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atcontractprices.(3)山东花生800,000公吨,1995年大路货,数量和金额均5%增减,由卖方决定。Shandongpeanut800,000M/T,1995CropFAQwith5%moreorlessbothinquantityandamounttobeallowedatseller’so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