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涵义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未来发生的不特定事项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其形式包括行政法规及规章以及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等。涵义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对外的法律效果。2、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3、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未来发生的不特定事项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4、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主要表现为规范性文件二、抽象行政行为特征(一)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具有非特定性(三)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和持续的效力三、抽象行政行为形式(一)行政法规;(二)行政规章;(三)行政措施;(四)决定和命令。第二节制定行政法规一、行政法规涵义与特征(一)行政法规涵义1、含义: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依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2、名称:条例、规定、办法3、发布形式:第一,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第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原拟定机关发布第三,国务院与执政党或人民团体等联合制定发布(二)行政法规特征1、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2、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具有特定性。3、行政法规的内容具有广泛性。4、行政法规的制定较为严格。二、行政法规分类与制定依据(一)行政法规的分类1、执行性行政法规和创制性行政法规以行政法规的内容为标准进行的分类。2、职权性行政法规和授权性行政法规以行政法规制定权的来源为标准进行的分类。(二)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1、行政法规的制定以法律为依据。2、行政法规的制定以特别授权法案为依据。3、行政法规的制定以宪法为依据三、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一)规划;(二)起草;(三)征求意见;(四)审查;(五)审议通过;(六)签署发布。第三节制定行政规章一、行政规章的涵义、特征与制定主体(一)行政规章的涵义、特征规章,是指国家法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具有如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