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纠纷问题由来已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日益提高,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在住宅小区中设置停车位作为业主代步工具的存放地点也越来越重要。但是另一方面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使得本来就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土地资源紧张,停车费用日益上涨,人们对停车问题甚为关注,尤其是对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分配、使用、费用分担等问题尤为关心,因此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不断。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是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各国因各自国情迥异而规定不一,但都对此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商品房市场起步较晚,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因此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纠纷问题的症结主要就在于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导致产权不清。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小区停车位的性质和权属存有很大的争议。历经七次修改于今年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这一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该规定并未注意到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现状,忽视了现行法律和现实问题之间的矛盾,对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不对等以及我制度的不完善也欠缺考虑。因此,,实地考察了周边住宅小区停车位的现状,对小区停车位的法律归属进行了全面分析,从我国传统民法和比较法的角度展开论述,结合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将土地使用权和容积率纳入考虑范围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同一性质的建筑物其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而法院的判决不同,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因此,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和产权归属十分重要。第二部分分析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属性。通过对住宅小区停车位应然的法律性质和实然的法律性质分析,发现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住宅小区停车位既不能完全归属小区业主所共有,也不能一概认定归开发商所有,、美国、德国和法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务,并提出了借鉴的意义。认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利归属模式并不是唯一的,在很多情况下,它既可以作为住宅小区的专有部分,也可以作为它的共有部分。我们应当以开放的思路来考察小区停车位的权属状态。第四部分从我国传统民法理论角度结合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的归属,对三种类型的停车位,特别是地下停车场的权属进行了界定,并对以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专门作了理论上和实务上的分析。该部分还就《物权法》第74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不合理性做出了评析。第五部分就如何完善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的归属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分别从健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和加强物业管理职能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以期能对以后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的完善有所裨益。【关键词】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山东大学硕十学位论文de痂曲jonoftheparkjngsp∞’缸dtlleLawsofRealPr0牟ny,tt坨papertakestheland—useright锄dt11evolufneratioint0collsidemtioIl'锄dinthc∞d萄v嚣its∞l砸∞.11圮papercanbcdi、,∞duc髓twoca辩soV口medefilliti锄oftheparkillgspaces陀spe霉tiveIy,theca∞softlledefiIlitionoftlle咖dergro岫d则ng印∞∞∞twoca∞sshouldbe廿les锄e。h0悯n塘c0叫蝴恤nc船a他totallydiff毫凇ltbecau辩ofthel∞,itisinlportaIlttoclari匆thelegalnatIl∞觚dproper哆rightofthep牡kingsI'ao酷·PartII糊ly臻stllelegaImltIIreoftl圮蹦ngspao髓in训om“’findstllatthelegalna:tIl坞勰itistotalIydi任b化nt矗omthelegalrmtIl∞,whoshouldownmeprop盯tyoftlIepa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