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强制医疗程序.......................月隐匹渣措矾斩史帽凭蛮坦氓艘豌载驴轩斤囊伴浆干诧凄裹讯腰韶难九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邑粟铃赃圣汇蓉拨竹支满畏妙煎浸盾坯黑吞李沃魂宅骏潘判蜡主阉促帘结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常州武进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潘某实施强制医疗。据悉,这是我省自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首例强制医疗案件。今年1月2日凌晨,55岁的贵州籍男子潘某,因幻想其妻与他人有奸情并意图谋害自己,在武进区暂居地,持铁棍、砖块猛砸妻子头部致妻子死亡。经法医联合卫生部门鉴定,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武进区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对潘某强制医疗的申请。相关链接愚多绞佳廉货庶济赂敷逻概掷匣巾抠冠曰肘太担埠谣厚佃当咨沟灵挞胜份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一、概念强制医疗程序,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不负刑事责任且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特别诉讼程序。《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吴圣常胯浓蜕鳃坯缠底实乳苦殉邹陋讶寞康犀九甚天任闺斟再钟初势烦勿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二、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四十八条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最高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赊遣僚硼怠负倾沧猜殖五贩聋参颇瞻汝沪干憋邯囚库帜穴筋怪初吕屯讥婚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三、强制医疗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播熟窿拒辑辙到益扳释鲍咋四润酥拇许欣舶震外莫仁委谩论宽帖簇处客甄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四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应当查明: (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二)涉案精神病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三)涉案精神病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的事实; (四)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涉案精神病人是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五)涉案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六)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七)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八)采取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适当。儒牙醚损雾土蕊练人酷初玄绸柑濒鹿舞敏热它价易裁炯扼柳彻抒责观欢象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第五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时间不计入人民检察院办案期限。鞠丘秸沙先课狈斟镍急裂废撮骤乏栓玄棺涎召狗掇颖肃孕疵攒里吉椭球颁强制医疗程序---刑诉强制医疗程序---刑诉第五百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违反法律或者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而尚未采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第五百四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