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科学家形象与科学家责任科学家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原因不仅是科学知识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财富和福祉, 而且是因为科学家被视为不求功利、超凡脱俗的真理化身。科学是建立在事实和逻辑基础上的客观知识, 它不受社会价值的影响, 也无善恶之分, 是价值中立的。比如, 马克斯韦伯相信, 科学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做出工具合理性的行动, 通过理性计算去选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通过服从理性而控制外在世界,因而他主张科学家对自己的职业的态度应当是“为科学而科学”, 他们“只能要求自己做到知识上的诚实……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和数学关系。”这种“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有时指科学知识( 纯科学) 不反映人类的价值观; 有时指科学活动的动机、目的仅仅在于科学自身, 不在于个人的价值; 有时指科学理论不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科学家不对其成果的社会后果负责。“科学价值中立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形式和目的, 其中有认识方面的原因, 也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 这包括: 方法上的专业化分工达到高效率; 哲学上的机械唯物论把物质和精神、事实和价值截然分开; 经济学上作为一种时代精神的不干预主义影响到科学界强调科学的自主性;政治上的官僚科层制把个人既看作内行又看作无意识的齿轮。这反映了科学发展一定阶段由于专业分工过细、专业化程度高而造成的注重局部、忽视整体的局限性,反映了科学作为一种理性活动与人类的其它活动(例如艺术、宗教等)的区别;也反映人们对自然界基本图景的理解,还反映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对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价值中立论”在某种意义上、某个特定范围内似乎可以成立,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科学事业免受某些社会干扰。例如, 17 世纪,羽毛未丰的英国皇家学会的科学家以向保皇党保证保持价值中立, 不插手神学、形而上学、政治和伦理的事务, 作为获得自由发表文章和通信权利的交换条件。 20 世纪,在科学日趋强大甚至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时, “中性论”又被用作反对“科学政治化”、“科学道德化”(李森科事件、纳粹对犹太科学家的摧残)的武器。但是“科学价值中立论”也有时被用来作为拒绝考虑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的挡箭牌。社会在变化, 科学事业也在变化, 当代社会绝大多数科学家把科学研究作为谋生的职业, 为实际应用的功利目的而进行科学研究。这是否会有损于科学家清高脱俗、集真善美于一体的理想形象呢?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科学研究中的不端行为引起社会的日益关注。 1989 年美国医学学会发布“在健康科学中的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报告; 1992 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和医学研究院共同发表了题为“负责任的科学:确保研究过程的诚信”的研究报告; 1995 年美国的这三院又联合再版了《怎样当一名科学家——科学研究中的负责行为》,在 1989 年初版时的书名《怎样当一名科学家》后面明确加上“科学研究中的负责行为”以强调科学家的责任; 2002 年美国的三院再次出版了有关科学研究的责任的研究报告《科学研究中的诚信——创造促进负责任研究行为的环境》。可见责任在科学界越来越受到重视。什么是负责任的科学研究责任的最一般、最首要的条件是因果力,即我们的行为都会对世界造成影响;其次,这些行为都受行为者的控制(自由意志),如果一切行为都出于被迫,就谈不上责任;第三, 在一定程度上它能预见后果(认识能力)。由于人有自由意志、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