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百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政府有关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各项工作, 根据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百日安全无事故创建活动的通知》卫安委发[2010]186 号文件精神, 森林公安分局决定在全市林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以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执法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巩固和发展林业建设成果,为全市林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为建设祖国西部绿色屏障,促进生态型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二、工作目标创建平安林区总体目标是进一步落实各营林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 2 以块为主的原则,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具体目标是: 1、各营林单位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各营林单位和重点林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3、各营林单位不发生全体性上访事件和职工安全事故; 4、各林场、营林单位林权林地纠纷排查调处取得明显成效; 5、林区不发生特大的群体性、有组织的盗伐、滥伐林木和滥捕乱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6、不发生大面积毁林开垦、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三、时间及范围开展“百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时间为 2010 年 12月15 日起至 2010 年3月 30日, 范围是全市各林区、林地、宜林地,各林场(站) 、各涉林单位、涉林经营管理部门。四、内容及方法主要以查促创建活动的开展。一是查安全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营林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二是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营林单位各项制度建设、尤其是值班、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 奖励处罚措施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定 3 期不定期抽查、检查情况等。三是查安全防火标志建设情况。各营林单位对辖区所设安全防火标志是否规范、合格、达标。四是查营林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检查防范情况。检查单位内部生产生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入冬以来, 各林区、林地所设的防火点值班人员所生的火炉有无安全防护措施, 值班人员是否两人以上, 门卫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办法, 每月对各检查单位的检查不少于 2次, 至少有一次是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检查要有详细记录,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要在三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