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瑞信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上海业务部合作协议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与
上海瑞信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设立上海业务部
合作协议
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上海信宝盈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19楼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在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共同合作,共同合作设立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业务部(以下简称“上海业务部”)。
有鉴于此,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性有关法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上海业务部概况
经营类型:授权
经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及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投资基金设立与管理;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经济咨询及担保、投资、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同业拆放等方面。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19楼
合作方式
甲方和乙方对彼此的发展理念以及所秉承之核心价值的深刻理
解和高度认同,双方决定在上海业务部的设立、业务发展两个方面展开战略性合作,并将该项合作作为基础性合作项目共同推进。
上海业务部的设立:双方同意,由乙方先行垫付上海业务部的前期筹备资金及设立办公室前期所需的相关费用,负责租用办公场地和购买办公设施。同时,负责招募公司副总 2名;业务部经理3名;信托职员 10名等专业团队人员为上海业务部展开信托业务。甲方须派驻一名风险合规人员及一名财务人员要至上海业务部。此2>外,甲方给予乙方上海业务总部充分的任免权。
业务发展:双方同意共同商议制定业务上报审批流程,并共同严格执行。双方共同设立一个共管账户,以管理上海业务部所有资金流动。
利润分配:双方同意,在上海业务部产生收益后,甲方从中先予支付乙方在设立上海业务部时所投入的所有前期费用。之后上海业务部开展业务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均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个自然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算时间节点。
合作期限:【】年。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甲方派驻一名专业的风险合规人员至上海业务部,负责上海业务部开展业务时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与统筹。
甲方应当尽力协助乙方设立上海业务部的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或者其他乙方提出的合理的配合要求。
甲方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在企业中的广泛影响力,客户基础以及成熟人脉,负责遴选,推荐中国大陆地区及上海地区的优质企业到上海业务部。
甲方有权参与项目公司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义务及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即在上海业务部产生利润后,甲方享有%的利润分配的权益。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乙方负责成立关于设立上海业务部的筹备小组,配备专业人员。
乙方负责制定上海业务部战略经营规划及业务激励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