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关于开展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各系团委、各创业团队: 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将于 2016 年上半年举办, 为了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结合本次大赛, 我校将选拔推荐一批优秀创业团队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本届竞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 创业实践挑战赛: 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5 年的高校毕业生, 且已投入实际创业 3 个月以上, 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 公益创业赛: 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二、时间安排校内项目选拔(即日起至 1 月上旬)。大学生创业计划类、创业实践类、公益创业类团队务必于 12月 11日前将参赛的申报书相关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具体参考附件) 1 、宣传、发动、申报阶段( 2015 年 10 月至 12 月下旬): 各系(学院) 要在本系( 学院) 内开展竞赛宣讲活动,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团委统一安排的创业意识宣讲及相关培训、讲座,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鼓励发动学生参赛。 2 、系(学院)初赛阶段( 2015 年 12 月上旬): 各系(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估和系(学院)内选拔,选出各类别的优秀项目,根据作品申报类别分类汇总并将优秀作品递交校团委,最终参加学校决赛。 3 、学校决赛阶段( 2015 年1 月上旬):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决赛评审,确定奖项。并于 2016 年4 月组织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 三、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一)参赛资格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可参加全部 3 项赛事; 毕业 5 年以内(时间截至 2016 年7月1 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 生物医药, 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 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材料, 机械能源, 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 7 个类别。 2. 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 截止计算时间为 2016 年4 月 30 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 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 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 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 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 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 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 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 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的项目, 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四、组织与发动为保证竞赛的顺利开展,请各系(学院)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成立系(学院)级竞赛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本系(学院)赛事组织发动、作品审查和项目评选,在竞赛过程中协助主办单位开展相应竞赛宣讲、培训、论坛、展示、项目指导等工作。 2 、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系(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了解竞赛的目的、意义、流程及奖励政策。要通过海报、横幅、网络等宣传媒介和举办竞赛宣讲会、主题班(团) 会等活动形式, 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扩大创业计划竞赛在学生中的影响力。 3 3 、做好项目的选拔和评审工作。各系(学院)要按照学校的工作进程, 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到创业创新的实践中来, 将创业思维融入创业项目进行立项申报。 4、做好校赛作品报送工作。各系( 学院) 须于 2015 年 12月 11日( 星期五)前,填写好《系(学院)作品汇总表》,报送至校团委。跨系(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所在系(学院)申报。五、相关要求 1. 校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均设特、一、二、三等奖, 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公开答辩“最佳表现奖”。其余两项赛事设特、一、二、三等奖。本届竞赛校级设优秀组织奖。 2. 竞赛参加答辩人数最多为 4 人,获奖证书上填写学生人数不得超过 10 人, 指导教师不超过 3人。最终参加决赛答辩人员须为“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上填写人员。 3. 为便于工作开展, 所有上报的电子材料需以“【 XX系( 学院)】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