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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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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412702457 2020/4/7 文件大小:7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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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其二是投保人年龄不真实,导致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补交保险费或者按照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三是投保人年龄不真实,导致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保险费退还投保人。最新课件1利息的问题保险实践中,许多保险公司关于年龄误告处理方式基本沿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多收保费无息退还。但是在处理“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时,通常在条款中则要求投保人“补交相应的利息”。保险公司之所以有以上这样规定,其理论根源在于:年龄误告是投保人故意和过失之故,因此在投保人需要为其故意或者过失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最新课件2案例分析2000年7月6日,李某为自己投了五份五年期的简易人身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为李某,每月缴纳保险费40元,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李某故意将自己的年龄由67岁写为64岁,经保险公司该保后顺利承保。2002年11月13日夜,李某在家中因煤气中毒死亡,其家人迅速地通知保险公司,并出示了医院的死亡证明和李某的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结付请求。保险公司在查验单证时发现李某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和其户口簿上的填写并不一致,认为李某保单上的填写显然是不真实的,后经多次核查,保险公司认为李某投保时已经有67岁,超出了简易人身保险条款规定的最高年龄65岁的规定。于是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申报的年龄已经超出双方约定的年龄限制为由,做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李某家人认为李某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已经生效,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双方就此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无奈的情况下,李某的家人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最新课件3***条款“***”成15-34岁人群的首位死亡原因,中国平均***率为23/10万,每年***。在中国,***%,占相应人群死亡总数的19%,女性***率比男性高25%,农村***率高于城市3倍,农村老年人***率高于城市老人5倍最新课件4***条款的内容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最新课件5案例分析某40岁汽车司机张某酒后驾车撞人,一重伤终身残疾,有关部门判定责任由司机一人承担,对伤者负责,因压力恐惧等原因,张某白天精神恍惚,晚上夜不能寐,终精神错乱而***。生前张某曾于2004年10月购买人寿保险,***时间为2005年8月。 案例2:某18岁女学生因男友抛弃导致心情沉重而***。生前曾于2005年2月购买人寿保险,***时间为2006年10月 案例3:一7岁男童因不满父母未记得其生日遂服毒***,父母打牌回家后发现。该童父母曾于2006年10月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间为2007年11月最新课件6我国将期限定为两年,是因为根据心理学的有关研究,一个人在两年以前即开始有***的计划,这一***意图能够持续两年期限并最终实施的可能性是很小很小的。所以,我国保险法中***条款的这种规定,既可以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也可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最新课件7美国的***条款美国人寿保险条款中有关***的条款就规定,无论清醒或神经错乱,被保险人所致的死亡危险,通常在保单签发后一年或二年内才列为免负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免责期限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须返还已交的保险费;如果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起一年或两年后***,保险人仍应给付死亡保险金。至于伤害保险仅以伤害为保险范围,所以被保险人的***,保险人一律概不负责任。最新课件8德国和日本的规定被保险人***者,保险人概不负给付保险金额的责任。他们将***完全排除再保险范围之外,立法理由主要与严格维护保险法上的“危险客观性”有关,被保险人的故意***是保险人当然的除外责任。(一般是一年或两年)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险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缴保险费。对于此项垫缴保险费,与保单贷款条款同样的原理,投保人要偿还并支付利息。在垫缴保险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要从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垫缴的保险费和利息,当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退保金的数额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最新课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