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厂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发挥投资作用, 明确投资控制责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归口管理与专业分工相结合, 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项目评价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 产能、系统工程、老区改造、环境保护) 、工业配套、生产维修和房屋维修工程。第二章计划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投资管理委员会( 见附件1 ) 是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计划立项、投资安排及相关激励约束方案的审定。第五条厂规划计划部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 参与全过程管理, 负责组织规划的编制审核、工程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安排、设计及概算审查、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以及项目评价。第六条厂投资管理专业小组(见附件 2 )是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协管部门,隶属规划计划部,按照要求进行工程立项、设计及概算审查、设备选型及价格审查、施工图与竣工图对比审查、竣工资料变更单和联络单审查, 参与总图管理、厂优秀规划设计及优秀工程项目评定、超投资项目原因调查和分析。第七条基层单位投资管理小组, 由主要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组成, 负责本单位规划立项、计划编制、设计任务书填报、设计配合、设计联合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现场指导及竣工验收, 参与施工现场管理,避免因施工造成其它破坏,并对损失承担一定责任。第八条厂中长期( 年度) 规划和年度( 季度) 投资计划均需厂计划投资管理专业小组审核以及厂投资管理委员会审定。第三章投资立项管理第九条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工程规划立项批准后, 厂研究所负责编制项目方案和概算, 经厂专业办公会审核后, 由厂规划计划部编制年度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工程项目建议计划, 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 上报油田公司审批立项。第十条生产维修、房屋维修工程项目由厂规划计划部组织编制建议计划,经厂专业办公会审查、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油田公司审批立项。第四章投资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厂规划计划部根据油田公司下达的计划,编制厂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及生产维修、房屋维修年(季) 度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以厂文件形式下发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计划下达后, 原则上不予调整, 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计划, 计划调整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油田公司投资项目, 按照油田公司概算批复文件,由厂规划计划部负责到油田公司办理计划调整。厂投资项目, 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 标明变更部分概算金额, 经规划计划部审批后, 下达投资调整计划, 调整额以计划为准。当年没有实施的计划, 年底自然取消。第五章投资项目设计与概算管理第十三条基本建设、工业配套工程项目由厂研究所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和选址意见书(工业配套项目) ,按油田公司要求报油田公司审批。生产维修、房屋维修项目由各基层单位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 厂规划计划部负责审批。第十四条研究所根据批复的设计任务书组织设计, 如无力承担或不具备设计资质,提出委托申请计划,经厂规划计划部批准、油田公司批复, 履行设计合同手续后外委设计。第十五条厂规划计划部编制下达设计计划,规定方案(估算) 、初设(概算)完成时间和审查时间。设计单位提前 5 天完成设计文件发放,使用单位及专业审查部门于审查前 2 天完成书面审查意见, 交规划计划部及设计单位各 1 份。第十六条油田公司项目实行二段半设计和审查,即方案设计(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