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中国重庆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技术援助报告
(本报告以英文稿为准,中文译稿仅供参考) 关于中国重庆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技术援助报告
致谢本报告由凯瑞穆·罕(Kamran Khan) 领导的来自世行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执笔编写。编写小组成员包括: 凯瑞穆·罕(Kamran Khan)、李晓峰、威廉·戴思(William Dachs)、谢世清、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投资研究所和标准普尔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人员。本报告的编写工作是在克瑞斯强·徳尔瓦(Christian Delvoie, 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地区可持续发展局局长)和杜大为(David Dollar, 世界银行中蒙局局长)的总体指导下完成的。本报告受益于同世行内部的扶贫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中国团队的密切合作。编写小组要特别感谢郝福满(Bert Hofman)和苏达山·古坡土(Sudarshan Gooptu)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杨欣欣协助了本报告的调研。郭雪梅、伊莎贝尔·穆太贝(Isabel Mutambe ) 和伊妮卡·瑞斯(Inneke Herawati Ross) 担任团队行政助理。工作组在与中国政府部门的意见征求和合作中获得了许多宝贵意见。这些政府部门包括: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委员会、以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作组还要感谢以下世行集团同事提出的独到见解和建议,他们包括: 易利思·皇(Ellis Juan) 、图克·雅倪克(Tunc Uyanik)、孙浩、鲍德(Greg Browder)、白爱民(Axel Baeumler)、铃木(Hiroaki Suzuki)、王梅、刘晓云(Elaine Sun)、哲理(Tom Zearley)、和华玛雅(Mara Warwick)。 1
1内容摘要 2中国的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近年来,由于中国不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从市场借贷,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成为中国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的主要力量。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时各地方政府既要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又要转变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能,因而面临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为地方政府从市场借贷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供了一种公司化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为市政实体公司。该法律并没有阐明地方政府投资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包括地方政府对投资公司承担财务责任的限制。地方台: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再通过转贷或直接投资方式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 公共部门投资者: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市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在其指令性任务范围内经营和管理资产,并负责资产保值,保障政府利益。? 土地开发:很多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对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地区划拨的土地进行先期开发和管理。? 项目发起人/所有者: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发起并拥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因而负责此类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据估计,当前全国约有360家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其运作模式和汇报制度不尽相同。其中,约有70%的公司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其余30%隶属地方建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发改委。在中国东部省市,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发展迅速,有些县级和地级市政府也都成立了此类公司;而在相对欠发达中西部地区的个别省份,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尚处于筹划之中。国家政策与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发展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创立缘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国家战略:通过建立专业化市政实体或市政公司,实现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市场化。该市场化战略自实施之初就与国家其他各类政策相互配合,对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 本技援助报告除第五章对重庆高速路发展公司的信誉分析完全由世行聘请的标准普尔公司准备外, 其余全部由世界银行项目团队撰写. 世行项目团队的主要成员包括凯瑞穆
·罕(Kamran Khan)先生(项目经理), 李晓峰女士, 威廉·戴思(William Dachs) 先生和谢世清先生。 2 通常称“城投”,本报告统称“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 2
即使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收入越来越难以偿还债务,但公司仍然不断从市场借贷,其主要政策因素/激励机制见下表。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借贷的政策激励机制增长驱动因素二十世纪九十现状备注/对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年代初期司7>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是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一项关键指标。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地方政府领导激励机制强强是地方政府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少数几个渠道之一。从1994年税费改革开始,地财政政策和地方政府对强弱方政府共享的份额稳步下财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