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文件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绍兴市柯桥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绍市环柯桥〔2017〕113号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为加强加油站(点)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绍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暨严重污染天气剿灭战役工作实施计划》等,制定本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全区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完成防渗改造。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绍兴市柯桥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2017年10月20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办公室2017年10月20日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强加油站(点)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绍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暨严重污染天气剿灭战役工作实施计划》等,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一律使用双层油罐;到2017年底,全区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改造方式为单层更新改造为双层、单层油罐完成防渗池建设或衬里改造(既有加油站的埋地单层钢制油罐改造时,可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满足强度和防渗要求的材料进行衬里改造)。二、职责分工(一)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各加油站(点)业主单位具体实施。(二)柯桥区商务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排查;视情况自行或会同相关部门对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障本区改造期间成品油正常供应;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管理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点)不予年审。(三)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分局负责明确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技术标准;视情况自行或会同相关部门对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后续对未完成更新改造加油站(点)的行政处罚工作。(四)柯桥区安监局负责施工改造期间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地下油罐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指导;监督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和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五)柯桥区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三、更新改造步骤(一)提交开工报告资料各加油站(点)将更新改造开工报告材料(一式四份)按照商务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分别提交,留存包括以下相关报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加油站开展防渗改造报告;加油站基本信息表(附件1)(3)《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油罐更新改造报告表》(附件2);(4)企业承诺书(附件3);(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6)防渗改造安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7)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合同;(8)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证书;(9)施工方案;(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二)改造实施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为加油罐防渗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及早实施,不等不靠,主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方式,聘请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施工并保存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建议有条件的加油站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完成油罐更新改造;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统筹组织辖区内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的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特别是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的沟通对接,分批次安排推进,既保证按期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又要确保油品供应不中断。实施更新改造的加油站(点)要切实按照《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附件)等标准要求施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并落实专人做好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边施工边经营。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开发区)沟通对接,落实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动改造进度。(三)核查实施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改造工程完成情况统一组织核查(包括中石油、中石化所属更新改造的加油站)。各加油站(点)将工程项目完工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资料清单详见附件5),报区商务局(成品油主管部门)。区商务局收到报告一周内会同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采取实地查看或集中审核方式进行核查。四、更新改造要求在不改变加油站(点)的布局,及油罐的容量、排列位置和方向、输油管线走向的前提下,按照更新改造步骤,对现有储油罐及管线进行防渗改造。对需改变加油站整体格局、进出口位置、油罐容积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