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文件
宁医团发[2014]05号
关于开展2014年“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3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十七大精神,以迎接学校党代会和团代会胜利召开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和医学生人文素质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健全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现将2013年度“两红”、“两优”及共青团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和名额
校内表彰:“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5个、“五四”
红旗团支部30个、共青团先进工作者5名、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优秀共青团员70名。
择优推荐区级表彰:全区“五四”红旗团总支1个,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全区优秀共青团员2名。
二、评选条件
1. “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团员推优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总支)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或学院具有较好影响。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2. “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支部活动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学院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团总支)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积极开展“示范团支部”创建活动,表现突出。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岗位,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做出突出成绩。
(3)作风扎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连续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少于三年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委员。
(5)所在团组织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1)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2)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3)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支部。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带头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的评选依据2013年度各基层团组织考核成绩报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同时将择优推荐一名参选全区表彰。
(团总支)推荐上报,学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报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各学院在推荐校级先进工作者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区级表彰候选人(可重叠)。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学院公示,学校团委审核,学校党委审批的办法进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各学院按照名额在推荐校级优秀团员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可重叠)。
四、有关要求
(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