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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许可阶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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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许可阶段.doc

上传人:国霞穿越 2020/4/12 文件大小: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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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许可阶段.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清远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构建统一规范、系统协同、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一、实施范围全市区范围内使用市本级统筹财政资金或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原则政府部门应按照主动服务、优化审批、改进方式、放管并重的原则,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改善职权行使方式,简化审批受理材料,优化办理环节,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实行主办负责制,避免重复审批、重合管理,在审批过程中主动指导、协同推进,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涉及国家、省的审批事项要积极帮助协调。审批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四、部门职责分工(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本阶段审批的牵头统筹和工作协调,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对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涉及的征求意见事项(即需在设计方案审查中需征求其他专业部门意见的事项),由自然资源局部门统一按需征询相关部门建设、水务、教育、文物、应急、卫生、国安等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意见征求函文5个工作日内(个别事项时间另定)须按部门职能提出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三)政务服务部门按照集成服务工作要求负责案件受理、案件分发、办结文书送达;负责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以及与其他部门系统对接工作。五、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均自市(区)政务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受理/材料收取回执》起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时,不含批前公示或组织听证、上报市政府或市规划委员会、市用地委员会等时间。六、办理流程(一)(详见附件1)要求,备齐申请材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选择取件方式和地址(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办。,建设单位按办事指南收件材料中注明提供原件的要求,携带纸质材料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办事指南中仅要求提供扫描件或电子件的直接在网上上传,无须再向政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含网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由系统发送通知短信。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市政务中心窗口应当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联合审批系统,将案件(含网上、现场申请材料)转送市自然资源局。(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内完成审批,在联合审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