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11-8-1实施2012-8-1发布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TestingregulationonprotectionequipmentofCSGQ/CSG110038-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ICS备案号: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检验种类及周期 15 检验仪器仪表、试验电源的基本要求与配置 46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47 试验回路接线的一般原则 58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69 直流电源接线检查 810 装置及二次回路绝缘检查 911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检验 1012 装置检验 1113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有关二次回路的检验 1314 操作箱及其二次回路检验 1315 通道的检验 1416 整组试验 1617 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的检验 1718 装置投运 1819 投入运行后的工作 19附录1常用继电器的检验项目 21附录2继电保护装置及通道设备的检验项目 24附录3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检验项目 28前言为指导与规范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及其回路检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晓兵、李一泉、刘锦兰、韩冰、鲁德峰、宁进荣、赵曼勇、周红阳、王斌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以下简称装置)检验周期、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各供电单位、并网运行发电企业及用户负责继电保护装置管理与运行维护单位,有关规划设计、研究制造、安装调试单位及部门均应遵守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7261-2008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5145-2001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995-2006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527-2002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DL/T478-20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总则本标准是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过程中应遵守基本原则,所有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运行发电、供电用电单位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均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元件是否良好,回路、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检验用仪器、仪表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能无法检测项目。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及线路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其他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装置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作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指导性文件,指导其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检验种类及周期检验种类检验分为四种:1)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2)运行中装置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3)运行中装置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4)运行中装置状态检验(简称状态检验)。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1)当新安装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2)当在现有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装置时。运行中装置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分为下列两种:1)全部检验;2)部分检验。运行中装置补充检验补充检验分为下列五种:1)对运行中装置进行较大更改(如更换交流插件、更换CPU插件、更换出口插件、软件版本升级等)或增设新或改动二次回路后检验;2)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检验;3)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检验;4)事故后检验;5)已投运行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检验。运行中装置状态检验状态检验是根据设备状态剖析诊断结果,制定合理策略及计划,使检验及检验成本合理化一种设备维护策略。状态检验适用范围包括:1)继电保护信息系统;2)故障录波装置。定期检验内容与周期定期检验应根据本标准所规定周期、项目及各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内容进行。定期检验周期计划制定应综合考虑所辖设备电压等级及工况,按本规定要求期限、项目进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保护装置全检及部检周期表见表1与表2。表1全检期限表编号继保装置及其相关回路、设备全检期限定义范围说明1微机型保护装置6年2非微机型保护装置3年3保护装置交、直流及操作回路(纵联保护通道设备回路例外)6年包括装置引入端子外相关连接回路以及涉及辅助继电器、操作机构辅助触点、直流控制回路自动开关等4保护用光纤连接通道6年指站端保护装置连接用光纤通道及其设备5保护用载波通道设备(包含与通信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