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2006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06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省自然科学奖:受理以近年来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成就,主要研究成果应发表一年以上。
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受理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1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
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近年来对我省经济、科技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一)网络申报材料。首先,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
”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下载”,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的文件夹中。另外,《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可点击“文件下载”,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填好后直接通过网络上报文件,不需在《推荐系统》系统中填写和导出。
其次,自主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网络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一式二份),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申报材料。
(三)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应用证明(应用规定格式填写)。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和中央驻地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济南军区联勤部负责军口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年度评审资格。
(一)各申报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完成单位/完成人”,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至推荐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同时提交扫描附件材料(30页)一份。
(二)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推荐单位”,用奖励办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申报系统》,点击
“生成推荐指标”为申报单位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每一对推荐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推荐项目(人选),并将网址(/政务大厅)、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单位。
(三)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下载并安装《推荐系统》,然后下载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并利用《推荐系统》“导入”功能导入进行查看,电子版附件图片可直接在网上查看。
(四)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在推荐书指定位置填写推荐意见,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各推荐单位对经形式审查和初审通过的项目,利用《申报系统》中“推荐”功能推荐项目(人选),推荐后的项目网络材料将自动通过网络提交至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成果处);项目全部推荐后,利用《申报系统》打印《汇总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各推荐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扫描附件材料(30页)一份报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成果处)。
四、其他事项
1、各推荐单位务于2006年3月20日前完成推荐任务,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为便于网络评审,保证申报材料及时、准确在网上传送到每位评审专家,电子版附件图片限30页,其格式仅限JPG格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