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01-02    
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3〕167号)、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6〕20号)精神,今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经审核盖章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zlxz/)1份(附电子版WPS格式);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填写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单位邀请信(附PDF格式电子版);
3、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奖励、护照等证件的PDF格式电子版。
(二)有关程序
1、推荐程序。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
2、评审程序。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学术先进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性等进行评议,从中择优确定我省引进留学人员经费资助项目,再从中择优推荐20人申报国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申报工作与科技创新、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