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办法
( 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已进行的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扩展、综合和深化。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这一重要环节的顺利完成,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要求
(一)培养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二)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应注重培养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学风和独立工作能力,重视开发学生的创造力。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对文科学生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
(五)进一步提高学生独立思考、认真钻研,对方案进行论证、分析与比较的能力。
(六)培养学生调查研究、综合概括能力;实验测试、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设计、计算与绘图能力;培养撰写报告、技术总结、论文及答辩能力。
(七)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三个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个结合,实现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教学、教育功能和社会功能。
第二条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及审核
(一)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条件
按培养方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已取得的学分与各专业规定的毕业所需最低学分数之差不超过40学分;
(二)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审核部门
由学院各教学部根据资格条件要求,对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取得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送学院教务部并报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学生方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三)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
取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
(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院、部两级分工管理。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工作,学院教务部及各教学部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2)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选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安排指导教师。
(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考核标准,并向学生公布。
(4)检查和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工作。
(5)组织成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并组织答辩。
(6)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做好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7)组织各教学部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监督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四条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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