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商业和服务业区位论
第一节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
第二节零售业区位论
第三节服务业区位论
第一节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
一、中心地理论产生的背景与目的
二、中心地理论的有关基本概念
三、中心地三原则与中心地系统的空间模型
四、中心地理论的实证研究
五、克里斯塔勒中心地理论的意义和存在的
问题
(资料来源:Haggett P .Geography: A Modern Synthesis. Revised Third Edition. New York: Harper& Row Publishers, Inc, )
沃尔特•克里斯塔勒
一、中心地理论产生的背景与目的
◆背景:进入20世纪,资本主义经济的高度发展,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在整个社会经济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许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地理学家把研究的焦点都对准了城市。
◆目的:探索“决定城市的数量、规模
以及分布的规律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
么又是怎样的规律”这一课题。
二、中心地理论的有关基本概念
(一)中心地
中心地——是周围区域的中心,是指能够向周围区域的消费者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地点。
(二) 中心性
◆概念:中心性是指对中心地的周围地区相对重要程度。也可理解为中心地发挥中心职能的程度。
◆测度:中心性一般可用下式表示:
C = B1-B2
式中:C——中心地的中心性;
B1——中心地供给中心商品的总量;
B2——中心地供给中心地自身的中心商品的
数量。
(三) 货物供给范围
中心地能供给的货物所能到达的范围就是货物供给范围,克氏将其分上限与下限两种:
◆货物供给范围的上限是指货物供给范围的最大极限。
◆货物供给范围的下限是指供给货物的商店获得正常利润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消费者的范围。
◆门槛人口是指某种中心职能在中心地布局能够得到正常利润的最低限度的人口。也就是某种中心职能在中心地布局成立的最低限度人口。
(四) 中心职能
◆货物供给范围的上限和下限都大的话,说明中心地具有供给高级货物和服务的职能,即中心职能高,一般是高级中心地;反之为低级中心地。
(五) 中心地的等级
克氏提出中心地等级与中心地职能相互对应。
三、中心地三原则与中心地系统的空间模型
(一)市场原则与中心地系统
(二)交通原则下的中心地系统
(三)行政原则下的中心地系统
(四)三原则适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