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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课件-课件(ppt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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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课件-课件(ppt讲稿).ppt

上传人:3047846861 2016/3/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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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商标无效避风塘事件起因叶锡铭是香港人,从小吃惯了“避风塘小吃”。 1998 年,叶锡铭和家人同时在上海的闹市地段南京路、打浦桥、长乐路、浦东八佰伴开出 4家小吃店,命名为“上海避风塘美食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避风塘”)。“上海避风塘”有了企业字号后,就想到注册服务商标。经查,早在 1997 年7月,成都武侯区避风塘海鲜大排档(以下简称“成都避风塘”)经国家工商局审批,已经合法注册了“避风塘”在餐饮业的服务商标。经协商, 1999 年, “成都避风塘”同意作价 50 万元将“避风塘”商标转让给“上海避风塘”。不料,半路上又杀出另一家——上海竹家庄美食公司。该公司于 1998 年5月申请注册避风塘服务商标,但因“成都避风塘”注册在先未能注册。竹家庄公司就在上海南京西路名品会展中心挂牌“竹家庄避风塘料理——静安店”。“上海避风塘”认为,竹家庄公司不经允许随意打“避风塘”牌匾的行为已构成对“上海避风塘”专用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的侵害,于 1999 年6 月向工商局递交控告信。突然裁决?竹家庄公司于 1999 年8月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了要求撤销“避风塘”商标的申请书。“商评委”从快结案,于 2000 年2月2日下达了撤销裁决书,裁决书称: “避风塘”一词已成为以避风塘炒蟹、避风塘炒虾等特色菜肴为代表的风味料理名称。“避风塘”作为一种“风味料理的名称”,不应由某一家独占,不宜作为商标在餐馆等服务类注册。企业喊冤“上海避风塘”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接到“死刑”裁定书,实在是想不明白,一个经国家工商局审批合法出生的“孩子”,自己为“孩子”的发育成长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此“孩子”竟然在其家长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枪毙了! 维权路漫漫新《商标法》实施以后, “上海避风塘”变换了维权思路,起诉的理由是不正当竞争,但结果却屡诉屡败。 2002 年7月,“上海避风塘”起诉上海餐饮服务业某公司: “避风塘”已成为上海地区餐饮服务行业中较为知名的服务名称,其招牌匾、店堂餐桌以及广告招牌上擅自使用“避风塘”字样,利用原告知名度获取非法利益。 但法院的一审审理认为, “避风塘”作为独特的烹调方法,难以成为“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将“避风塘”作为该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其使用“避风塘料理”字样的行为不会使消费者对避风塘美食公司与被告两家经营者是否存在关联产生误解和造成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理由不能成立, 判上海避风塘美食公司败诉。 2003 年1月,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 2003 年6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 维持原判。 2005 年6月,避风塘美食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二审法院再审, 但二审法院却驳回了避风塘美食公司的再审申请。 2007 年5月,由于不服一、二审判决以及法院驳回再审的决定, 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再一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屡诉屡败的局面到 2009 年终于出现了转机。避风塘结局?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上海地区的餐饮服务业中, “避风塘”一词同时具有识别经营者身份的作用,能够表明特定餐饮服务的来源,可以认定“避风塘”一词在上海地区是申诉人提供的知名餐饮服务的特有名称。被申诉人使用“ XX 避风塘料理”和“避风塘料理”字样以及“走进 XX 享受原味避风塘”的广告语是突出使用“避风塘”一词, 是作为一种身份标识意义上的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其混淆误认,已经超出了对避风塘一词的合理使用范畴。 至此,关于“避风塘”是否为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终于有了权威的认定。上海避风塘也在这场官司中笑到了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