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NO:液压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使用单位设备编号:设备型式:检验日期: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说明一、本原始记录适用于液压电梯定期检验。二、本原始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三、本原始记录所列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等格式对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订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中的《液压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并按照其要求进行检验。四、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填写:(一)对于B类项目,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二)对于B类项目,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中划“P”;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划“O”。(三)对于C类项目,如果资料审查无质疑,在“检验结果”栏中划“P”;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则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符合”,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合”。(四)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原始记录中另加附页描述,“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五)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划“/”。(六)“检验结论”栏划“P”、“O”、“/”(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七)“其它情况”的“问题表述”栏如无问题,划“/”,如有问题简要说明。五、检验仪器设备应填写本院统一编号。六、原始记录应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原始数据更改时应在数据上划横杠,并由检验员签字,更改后的数据写在原数据的上方。文字表述更改时应在错误文字上划一横杠并随后书写正确文字。横杠处由检验员签字,不得随意涂改。七、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日期及检验人员、校核人员签字。八、检验人员应具有检验资格并持证上岗。液压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使用单位代码使用登记编号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联系电话(制造/改造)单位(制造/改造)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编号维护保养单位维保电话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上行m/s下行m/:符合□不符合□:(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3)(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液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3),,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注A-4:本附件中所述及的标牌、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应清晰易懂(必要时借助符号或信号),并采用不能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设置在明显位置。,不得用于液压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错相保护功能;液压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