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学检验科工作制度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 、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一、医院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二)、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其中: 1、感染性废物: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 ⑵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⑶废弃的血液、血清; 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损伤性废物: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各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药物性废物: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 ⑶废弃的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