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困难及其对策近年来, 我国各级民办教育规模迅速增长, 到2004年民办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已超过1001万人, 比2001年增长了2倍, 占全国各级学历教育总规模的5% 。民办教育的发展更广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但是,也应看到,我国民办教育在数量上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现实,那就是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呈现整体走弱的趋势。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及意义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满足了社会和家长对优质教育选择的需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越来越为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学校和家长所接受; 民办学校, 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则更侧重于提供特色的、精品的、优质的和适应特殊学生群体需要的教育。由于优势阶层和崇尚自由经济的家长放弃其子女接受公办教育的机会而选择民办私立教育, 这就使公办教育的资源更多地向工薪阶层、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子女倾斜, 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但是,也应看到,我国民办教育在数量上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现实,那就是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呈现整体走弱的趋势。主要体现在: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创办的民办学校纷纷倒闭。据比较确切的统计, 北京80 年代末90年代初创办的15所民办学校, 现在只剩下3所; 四川成都40多所民办学校现在只剩下1家,曾经风靡一时的南洋集团也已转手。民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举办的“纯”民办学校的生存、发展空间正在不断被挤压和缩小。四川省原有近400多所民办中小学“关、停、并、转”,多数被公办名校“兼并”。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却在迅速减少。另外,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无论怎么说都是属于公办教育资源向民办教育领域的扩张, 虽然从学校在校生规模上看比过去有较大的增加, 但它却无形中掩盖了民办学校的真实生存状况, 特别是掩盖了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的萎缩状况及其深刻根源。国家制定和颁布《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本意是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条款, 对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扶植、鼓励和促进作用。不过, 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当前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 不能漠视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生存问题。制约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瓶颈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和民办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的规定,是对我国民办教育最具促进意义的条款。然而,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后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同时也未能及时制定一些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配套法规, 因此, 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空间并未得到真正改善, 许多影响我国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问题一:公、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仍不平等《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最能体现对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本意的“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规定仍然处于虚置状况, 这也成为当前制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问题上存在不公平待遇。 2004年2月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然而,由于其制定时未能充分考虑我国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更主要的是未能与《民办教育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