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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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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中华文库小当家 2020/4/19 文件大小: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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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民用航空活动秩序,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及其供应企业、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与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适航审定与管理。第三条本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如下: (一)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二)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指由局方委任,局方以外、在委任范围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试验组织或机构。(三)民用航空油料:指为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提供动力、润滑、能量转换并适应航空器各种性能特殊油品。包括航空燃油、航空润滑油、航空润滑脂、航空特种液及添加剂等。(四)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指为民用航空油料提供检测服务组织或机构。第二章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第四条本章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颁发、变更及对批准书持有人管理。第五条批准书包括主页与项目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储运、检测并为民用航空器提供加注油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组织或机构,或经其书面授权从事上述活动组织或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要求取得批准书。第七条批准书申请人应当向局方提交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申请书及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合法资质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总体概况说明; (三)申请人质量保证系统说明; (四)建议适航审定要求; (五)建议适航审定验证计划;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局方提交规定申请资料,并对其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第九条局方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发现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规定要求,应当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但局方认为有必要进行专家评审不受上述期限限制;需要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局方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条经局方审查认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本规定相应要求,或申请人按照局方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局方予以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对于不予受理申请,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理由。第十一条申请人在接到申请受理通知后,应按照局方规定缴纳审查费用。局方在确认收到审查费用后,开始进行审查。第十二条申请人应当向局方表明已建立并能够保持质量保证系统,以确保加注到航空器上油料能够符合相关适航要求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向局方提交质量保证手册及相应质量保证系统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并需经局方批准: (一)质量方针及申请人声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说明; (三)规定、标准、程序等文件管理体系说明; (四)油料来源供应商清单; (五)油料采购、储运、加注等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 (六)检验、检测手段与设备及其管理控制; (七)运输与储存设备/设施管理与控制; (八)不合格油料管理与控制; (九)对受委托方管理与控制; (十)自我审核程序; (十一)向局方报告程序。第十四条局方自开始审查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局方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与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确认申请人满足下列要求后,在十日内颁发批准书。(一)按照本章要求建立并保持质量保证系统; (二)按照本规定第三章要求获得所经营油料项目单; (三)具备本规定第四章所要求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或局方认可民用航空油料检测手段; (四)局方认为必要其它要求。第十五条局方审查认为,申请人不满足相关要求,不予颁发批准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同时告知不予批准理由。第十六条批准书持有人应当: (一)在其主要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展示批准书; (二)确保质量保证系统持续符合本章第十三条所述手册与程序要求; (三)保证加注到航空器上油料均符合相关适航审定要求,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四)发现问题时,按照本规定第六章要求报告并采取纠正措施; (五)保持现行有效批准书项目单; (六)接受局方检查,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本规定要求。第十七条持证人对其质量保证系统更改应当书面报告局方,对其中影响油料与相关适航审定要求符合性任何更改,必须获得局方批准。第十八条除下列情况外,批准书在两年期内一直有效: (一)批准书持有人自动放弃; (二)局方另行规定了有效期限; (三)因批准书持有人设施地址变迁而失效; (四)批准书项目单中全部项目失效。第十九条被放弃批准书应当交还局方,批准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民用航空油料相关服务活动。第二十条批准书不可转让。第二十一条批准书持有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向局方申请变更证书主页。(一)证书持有人注册名称变化; (二)证书持有人注册地址变化; (三)局方规定其它需要变更证书主页情形。第三章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第二十二条本章适用于批准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