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新青区财政局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 [86] 财预 228 号) 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支出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1985 年9月 20 日发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988 年9月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2 号发布根据 2011 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以及省市两级财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包括政法办案( 业务) 费和政法装备经费两部分: 一、政法办案(业务)费政法办案( 业务) 费每年由市级财政根据省专项资金指标文件所分配的指标额度下拨给区级财政。区级财政在接到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后, 必须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政法专项资金核算账户, 政法专项资金管理会计在接到区级财政拨付的政法办案( 业务) 费后, 按照年度进度和《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和《司法业务费支出范围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一)支出范围 2 1 、政法办案费的支出范围如下: (1 )特情耳目费; (2) 扣留和罚没物资的运输、仓储(包括简易仓棚修建)、整理等费用; (3) 侦缉调查补助费。包括侦破、调研、审理案件的差旅费、办案专业会议等补助费; (4) 办案专用车、船的燃料及修理补助费; (5) 办案业务费补助。包括办案宣传费、大宗文卷资料印刷费,化验鉴定等补助费; (6) 其他费用补助。包括分给联合办案单位的办案补助费、告发、告密人接待费。“办案费用补助”不得用于增加人员编制开支和基本建设支出;严禁给执法人员滥发奖金。 2 、司法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如下: (1) 调解费调解委员会的办公文具、纸张补助费, 调解人员学习专业资料费、表彰会经费。(2) 宣传费法制宣传和业务用的报刊、资料、书籍、简报、汇编、图片等的印刷、翻译、购置费; 举办展览会、报告会、制作幻灯片等费用; 组织指导和协助制作法制宣传影片的费用及法制宣传报刊、杂志的补助费。 3 (3) 短期培训费短期培训基层司法干警、公证员、律师、司法助理员、调解员、公证联络员、法制报告员、法制宣传员所需差旅费、住宿、公杂、伙食补助、误工补贴、讲课、书刊资料、场地租赁费等。(4) 专业会议费不属于行政工作的各种司法专业会议、座谈会所需的开支,其开支标准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议费标准执行。(5) 业务设备消耗费司法行政业务用的器材设备的保养费、修理费、燃料费、饲料费、武器修理费。(6) 公证、律师业务补助费实行定额补助的公证处、法律顾问处( 律师事务所)等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费用的定额补助费。(7) 科研费司法行政部门业务专题科学研究经费。(8) 其他上述一至八项未能包括的其他司法行政业务费用。(二)资金管理 1 、定点维修机动车辆维修(护) 须在政府指定车辆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维护。 4 2 、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差旅费核销标准执行《新青区(局)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