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谈判文件-1-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开发区辖区道路停车看护管理项目编号: JR( J )2014-00 05 项目类别:服务编制文件单位: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谈判文件-2- 目录一、招标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需求四、评审方法及废标条款五、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附件:格式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谈判文件-3- 一、招标公告受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 开发区辖区道路停车看护管理" 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投标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辖区道路停车看护管理 : JR( J)2014-00 05 : “停车泊位管理收费”服务项目周期: 取得收费权之日起一年有效。项目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4 年9月 25至 2014 年9月 30日9: 00—— 11:30 止;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参与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注: 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 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4 年10月14日9:30 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谈判文件-4-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4 年10月14日9:00~9:3 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科, 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 15-8 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024-88509175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 23号-8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 024-31090577 传真: 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谈判文件-5- 二、供应商须知 1.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项目概况序号街路巷名称起止位置街路等级车位数量起止 1北站一路敬宾街迎宾街次干路 90 2北站二路惠宾街迎宾街次干路 94 3团结路惠工广场北站路次干路 130 共计314 项目周期: 取得收费权之日起一年有效。按照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公安局及沈河区政府等相关道路停车看护管理的规定去执行看护期内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监控系统管理、消防及安全管理等。 3. 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告知方式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发布变更公告的方式告知,发布媒体为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4. 联合响应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责任和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5. 响应文件的构成响应文件由“符合性检查”材料、“资格性检查”材料、“服务性检查”材料以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构成。 6.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若含其他语言文字,应由专业翻译机构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文。对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中文为准。 , 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沈阳市沈河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