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业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来凤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州农发办:我县自2001年被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以来,在州农发办的悉心指导、督促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下,县财政局统筹协调,调整充实农发办工作人员。农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紧密结合来凤实际,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严格纪律,使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完善,工程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根据《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州办的相关要求,为了及时、全面发现xx年-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确保整改到位,迎接省办检查及审计署专项审计工作。我县迅速成立了以农发办主任负总责的工作专班,将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具体责任人,对每个项目逐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批复及实施情况项目批复情况xx-2016年省州农发办共批复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2个,其中土治理项目5个。产业化经营项目7个。项目批复总投资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7万元,自筹资金万元,银行贷款1160万元。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获批复后,农发办迅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高质量,低费用建设,共完成投资万元,完成投资计划的75%。土地治理项目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24300亩,投入资金万元,完成计划的74%。资金主要用于新修维修排灌渠道49203米,新建泵站2座,建集雨窖4个,农桥325座,新修维修机耕路公里,改良土壤1000亩,完成经济林及防护林建设400亩,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1618亩,进行技术培训15000人次。产业化经营项目完成投资万元,完成投资计划的76%。资金主要用于扩建厂房平方米,购置先进设备143台套,配套进行公益性设施建设920平方米等。2、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xx-2016年省办计划批复我县配套资金为154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配套资金234万元,完成项目资金配套计划任务的100%。3、财政资金拨付情况xx-2016年项目共批复项目财政资金30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7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76万元,县级配套154万元。截止目前已到位2912万元。项目建设共拨付资金万元,其中土治理项目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万元。4、农业综合财政有偿资金核呆情况xx年上级农发部门批复我县财政有偿资金核呆项目1个,资金额度为29万元,资金用于核减xx年藤茶加工项目因连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无力偿还的财政有偿资金。项目批复后我县根据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规定,已严格按相关程序核减到项目单位,并已作好账务处理。5、水毁项目实施情况xx年上级农发部门批复我县大河坝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1个,投资2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该项目资金已全部用于修复大河坝桐子园村主渠公里,支渠公里,白果树农桥1座,白水泉机耕路公里,桐子园机耕路公里。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做法1、加强领导,配套事业费,充实人员,保障农发资金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农发事业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用款计划逐步拨付到位。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顺利开展。县农发办充实了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人员,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按期保质完成。2、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的程序。明确责任,建章立制,加大对项目资金全方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并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县农发办对农发资金实行“三专、四定、五统一”的管理模式,即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定开发任务,定投资期限,定岗位责任,定有偿资金还款责任;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账簿,统一记账凭证,统一记账方法,统一报账方法,并实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会计核算电算化。明确县级报帐制的范围。报帐资金为县级以上各级财政用于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无偿资金,不包括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部分,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项目项目单位、承包农发工程的施工单位、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等,均必须向县级财政报帐。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县级报帐程序①筹集落实资金。上级农发部门下达计划后,县财政局在当年内将县本级配套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由县财政划拨到县农发办的资金专户上。项目区乡镇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任务和投资计划落实自筹资金。自筹资金由农发办统一管理,统一使用。②选择工程建设单位。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各单项工程进行预算,然后按招投标法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投标,保证了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实力,从源头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