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粮食局开展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区粮食系统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检查时间和范围从即日起对全区粮食购储企业、大米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防粉爆安全、消防安全、储运化学药剂管理及使用、储粮安全、汛期安全等,突出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三、检查内容(一)各单位是否立即传达贯彻、李克强总理“”批示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学习传达近期相关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各企业是否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主体责任。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治台账。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按期开展演练。(四)建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一是储粮安全。重点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执行《储粮技术规范》的情况及是否按照各类粮仓机械操作规程使用等情况。各企业要加强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明确有关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指定现场作业安全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登高作业管理,禁止使用输送机登高作业;禁止人员进入正在实施进出仓作业的仓房。二是消防安全和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粮食仓库、加工厂、营业性设施、办公场所、对外出租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通道、设备设施、安全出口以及电路电线、电器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做好库区周边火灾危险源的调查,防止外来火源引发的火灾。对储粮化学药剂应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熏蒸制度,防止药剂丢失,防止因使用和操作不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熏蒸用药期间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熏蒸现场是否设立安全警戒线、落实监督人员,进仓至少要有两名技术人员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加强与消防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涉及储粮化学药剂火灾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三是防粉爆工作开展情况。在生产、检修、清扫等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生产期间,生产车间是否保持门窗向外开启,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畅通安全出口;容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场所、设备,是否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定时定期对生产场所及除尘集尘系统进行清理,保持清洁、防止堵塞失效。各企业要一一对照检查,加强治理整改。是否定期进行粉尘防爆等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