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增长政治合法性经济增长论文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判断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坏, 就在于这种政治制度是否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最普遍的、最基本的原理。政治合法性作为社会公众对政治制度的认同和忠诚的观念, 它的根本基础是否应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 即经济增长呢?事实上, 合法性基础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有三个例证可以说明这一点, 第一个例证是,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苏联的综合国力相当于美国的 3/4 到 4/5 ,被公认为世界第二,就其当时的经济状况而言, 不致于导致其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崩溃。如今俄罗斯的综合国力不到美国的 1/3 , GDP 甚至不足美国的 1/20 (四千亿美元) ,而其现行的经济政治制度却并没有被根本改变的迹象。第二个例证是,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1960-1962) ,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经济负增长, 全国陷入了严重的饥荒, 在这么困难的条件下, 中国共产党政权却没有发生波动和危机。第三个例证是, 20 世纪 80 年代, 韩国在经济发展迅猛的同时, 威权政体的合法性却逐渐丧失, 并最终为民主政体所代替。为什么有的在经济增长缓慢甚至倒退的情况下合法性基础却十分巩固, 而有些政府却在经济相当成功时崩溃?经济增长在政治合法性中到底起什么样的作用?本文试图围绕经济增长与政治合法性的关系作一探索。一“合法性”(Legitimacy) 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这与法制化有一定联系,但不是“合乎法律”的意思。政治制度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就是公众对政治制度的认同与忠诚的程度( 对政治领导人及其决策的信任程度) ,也即政治权威的大小。社会公众对政权的认同和忠诚并非统治者单向作用的结果, 更非依靠强力威胁就能达成, 而是取决于政治体制的价值与其成员的价值是否一致而定。因此, 合法性一方面取决于政府的活动, 包括国家政权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而运用意识形态的、法律的和道德伦理的力量为自身所作的种种论证, 另一方面其更为实质的内容是国家政权在大众当中赢得了广泛信任和忠诚, 从而使人自觉地把对政府的服从当作自己的义务。各种社会行为的背后是利益, 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动因。统治者传递、灌输特定的政治意识形态, 塑造特定的政治行为模式, 论证其合法性, 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 而被统治者学习、认同某种政治制度, 同样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 “人们奋斗所争取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 ( P82 ) 。这是政治合法性的关键所在, 也是研究政治合法性问题的逻辑基础和最基本的出发点。考察我国合法性基础的演变, 就不难看出, 合法性基础大体上是围绕着人们的利益需求而不断发生变化的。改革以前, 中国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来自西方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源于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的基础之上。 1978 年以来,合法性基础发生了重大转变,整个 80 年代和 90 年代前期,我们致力于建设自己的政绩合法性基础。进入 90 年代后期, “政绩合法性困境”逐渐显露, 于是我们又开始寻找新的合法性基础, 即加大反腐败、反贫困和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通过维护或提高社会公正来巩固自己的合法性基础。新形势下,我们又清醒地认识到, 我们应把自己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