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东南大学
参
赛
手
册
(内部参考资料)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自举办以来,在全国高校乃至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被公认为中国大学生的“科技奥林匹克盛会”。此项赛事每两年举办一届,旨在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2011年下半年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按照赛程安排,我校的选拔工作也于近期拉开帷幕。十多年来,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校团委的组织开展下,已成为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一项传统赛事,也是产生我校在全国“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奖作品的摇篮。面对第十二届全国比赛严酷的竞争形势,为了更好地选拔一部分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选拔和全国竞赛,同时进一步深化和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学校决定举办东南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进一步提升校内组织工作的层次,精心选拔、全力保障,努力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力争在第十二届全国比赛中再创佳绩。
为了使广大同学更加深入地了解“挑战杯”,熟悉竞赛规则及作品要求,校团委科创部组织编写了这本《参赛手册》。
目录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9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1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东南大学校赛评审实施细则 13
关于举办“爱立信杯”东南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16
比赛进程及各阶段的要求 29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格式要求 32
备赛“挑战杯”的几个问题及评审原则 35
作品展示、问辩及竞赛中课题研究的几点提示 38
我校历届“挑战杯”主要获奖情况 4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修改竞赛的章程;
、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
。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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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者进行问辩;
。
第十一条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