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才引进待遇学校为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以下待遇:1、院士、长江学者(待遇面议);2、拔尖人才(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家称号者、省部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达到我校“三峡学者”选拔条件者):提供安家费20-60万元;三年内享受1500-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根据需要可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3、教授、博士或硕士待遇层次住房补贴(万元)生活补贴(元/月)科研启动费(万元)住房配偶安置方式配偶学历职称层次用工性质经济补偿“★★”教授博士16-201000-2000自然科学8-10提供校内房源硕士或副教授及以上正式工50000人文社会科学4-6其他25000“★”教授博士10-15800自然科学6-8硕士或副教授及以上正式工50000人文社会科学4-6其他合同工25000一般学科博士6-8800自然科学6-8硕士或副教授及以上正式工无人文社会科学4-6其他合同工注:①教授、博士待遇标准的确定:博士取下限,教授且博士取上限,教授取平均值。②配偶安置中用工与补偿选其一,其中配偶在宜昌市工作的原则上选择补偿方式。③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的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④带“☆”的硕士安家费标准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