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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sp4772 2016/3/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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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摘要摘要破产重整制度自其诞生就被贴上了拯救困境企业的标签。制度能否发挥最大的功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重整机构能否和谐的运行。因此,重整机构职权与职责的妥当配置就成为了重整目标达成的关键所在。本文尝试以重整机构的架构去剖析重整制度。首先,对重整的历史沿革作简要的回顾,然后通过对重整机构的类型化分析,把重整机构分为四类,即重整的意思机构、重整执行机构、重整的监督机构和法院。其次,对域外重整机构的配置作一般性的考察,并对各机构的运行机制作一比较概述,为后文对中国重整机构的立法奠定基础。再次,把视觉从域外转向国内,对我国的重整机构立法进行解读与评析。我国在重整机构方面的立法有着自己的特色,主要表现:债权人会议是破产重整的意思机构,出资人享有限缩的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不仅享有对重整计划的表决权,还兼任着重整监督人的角色;重整人由管理人与债务人分享的模糊规定有可能给重整的实践操作带来麻烦;由管理人转任监督人的模式是中国立法的特例;法院享有宽泛的自由裁量权,立法对其权利行使的限制要件规定得不够详细,难保权力有被滥用的嫌疑。最后,归结出我国的破产重整机构立法尚待完善的内容:重视债权人在程序中的权益,完善重整人伟0度,完善法院对重整程序的干预与救济等。关键词:重整机构;关系人会议皚礙x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南昌盔堂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瓢葬沙签字日期:≯癖//月卢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直昌丕堂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直昌太堂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霄俨妙导师签名:猁。签字日期:盆啄年 2月≯日签字日期:多刃眸/月彩日 V 引言引言重整在破产法中的确立,是破产法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里程碑。重整的进程, 实际上也就是各机构在重整过程中职权配置与行使的过程,一个良性的、衡平的重整机构体系就是重整成功的一半。因此,对重整的研究,也可以简化为对重整机构的研究。重整机构作为重整事务的执行者,在重整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其职权的行使能否和谐进行,决定着重整的成败。因此,各国在重整机构的设置及对其职权的配置上想方设法,力尽完美。但由于各国不同的历史传统及对制度价值定位的不同,对机构的设置及其运行机制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性。法国法把重整的一切事务交由法院决定,形成独特的司法重整制度。法院决定重整的一切,其他机构只是程序的辅助机构,借重整拯救企业为名,维持就业为实, 债权人的利益被置于最末尾,这样的一种立法模式,难以发挥债务人甚或债权人的积极性,使走向重整的企业绝大多数都以破产清算而告终,美国法将重整事务交由原债务人主持,形成特色鲜明的“占有中的债务人,,制度,在该制度下,债务人享有提出重整计划的专有期间,主持对重整计划的实施,债权人不得干涉债务人对重整企业“日常业务”的管理,这种模式下虽然在充分调动债务人重整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重整企业走向复兴显示出了优越性,但在程序的公正一端却饱受学者的批评。日本公司更生法取其中庸,把重整事务交由管理人主持,管理人由法院任命,似乎可以缝补程序的公正性,但由于债务人在重整中丧失积极性不高,在实践中往往会丧失重整的时机,丧失对重整效率的追求,使得重整举步唯艰。∞重整已在我国的破产法中确立并占据了整个第八章(其实有关重整机构的权责规定还在第八章之外),对其可能的制度价值笔者也深信不疑,但这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能,实际效果如何,我们暂无法知晓。一方面,对于这个舶来的制度,它能否融入我国的历史传统与固有的法制理念,这本身就是一个疑问;另一方面,我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是对舶来制度的删减移植,这种删减是否真①困境企业进行重整的比例,美国(28%)略高于法国(20%),但在另一方面,美国的重整率高达41%,而法国却有72%的企业由重整走向清算:资料转引自SteEm me Effjciency ofthe InsoIVency L****lW?111e Finnish Experience,Europe卸Joumal of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