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导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的推导过程,其实就是把“特殊”导入“一般”而得结论的过程,或者说,是援引一般性原理来认识或论证特殊性命题的过程。例如:凡是有水生生物化石的地区都是古海洋地区;喜马拉雅山地区是有水生生物化石的地区喜马拉雅山地区是古海洋地区由上例可以看出,通过演绎推理得出结论的“已知”部分,亦即它的前提是两个:一是我们已感知或已认识到的,并且又需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识的比较特殊性的事物情况,如上例中的“喜马拉雅山地区是有水生生物化石的地区”这一认识;(实践经验)二是作为认识特殊事物情况依据的一般性原理,如上例中的“凡是有水生生物化石的地区都是古海洋地区”这一命题。(知识面)演绎推理的过程,就是将获得的特殊对象的情况,置于这个一般性原理断定的范围,进而获得关于这个特殊对象的新认识(“喜马拉雅山是古海洋地区”)的过程。演绎推理的过程告诉我们:运用演绎推理的能力,既同人的实践经验有关,也同人的知识面有关。而关于演绎推理的逻辑知识,则是我们在掌握了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演绎推理的必要条件。第一节三段论一、三段论的特征三段论仅指由三个性质命题构成的演绎推理,而不包括复合命题构成的演绎推理。三段论就是借助于两个性质命题中共同词项(概念)的联结作用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在形式上,它与其他演绎推理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是由三个性质命题构成的演绎推理。三段论是传统形式逻辑中的主要内容,是传统形式逻辑体系中最为严密的部分。现代逻辑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任何一个三段论都是由三个性质命题组成,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2)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并且只能包含有三个不同的词项(概念):大项、小项和中项。其中结论中的谓项叫大项,用字母“P”表示;结论中的主项叫小项,用字母“S”表示;在两个前提中都出现但在结论中不再出现的概念叫中项,用字母“M”表示。(3)在构成三段论的三个性质命题中,每个(词项)概念分别出现两次。三段论的两个前提中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既包含大项又包含小项的性质命题叫结论。例如:所有知道案件情况的人(M)都有作证的义务(P);你(S)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M);所以,你(S)有作证的义务(P)。这个三段论的逻辑形式,可用公式表示为:MAP(大前提)SAM(小前提)∴SAP(结论)三段论就是依赖中项的媒介作用把大、小前提联结起来,从而确立大、小项间的外延关系得出结论的,这是三段论的基本逻辑特征。前提中大项和小项分别与中项的联结、结论中大项和小项的联结,实际是指词项外延之间的关系。因此,三段论的理论,实质上是指词项外延关系的理论,也可以说是词项相容或排斥关系的理论。三段论可用词项间外延关系的欧拉图说明。二、三段论的规则三段论的规则是保证一个三段论在形式结构方面有效的充分而必要的条件。如果一个三段论完全符合这些规则的要求,那么,它在逻辑形式方面就是有效的,这样的三段论就叫做三段论的有效式;如果一个三段论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规则的要求,那么,它在逻辑形式方面就不是有效的,这样的三段论形式就叫做三段论的无效式。三段论公理:(1)三段论的规则是三段论推理的基本依据。(2)三段论规则是公理,是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经验,其真理性非常明显,不证自明。(3)三段论公理的具体内容:对一类事物的全部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那么对该类事物中的部分事物也必定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三圈相套的图示。大圈中圈大前提,小圈中圈小前提,小圈大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