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手册
深圳市金照明实业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灯饰照明技术研究,照明工程设计
与施工,灯饰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于一体的照明公司。
金照明公司为了深入研究照明技术,专门成立了“城市景观与照明研究所”,致
力于将先进的照明理念和优秀的照明产品应用于工程实际中。目前公司已成为一
些世界和国内著名设计公司的照明设计合伙人及深圳装饰集团等著名装饰企业的
照明产品指定供应商。
金照明秉承专业精神,无论是建筑照明还是商业广场、市政路桥、灯光小品等环
境照明,都力求强调灯光及灯饰造型的技术性和艺术性,确立照明效果的最佳视
觉环境质量并具原创的艺术风格。设计首先是一种艺术,金照明造就的是具有一
定社会价值的城市灯光艺术品。超前多变的思维,紧随时代的脉搏,站在灯光设
计的最前沿,踩在艺术与科技的最佳结合点上,并以艺术为先导,促进着行业中
灯光技术、建筑技术、施工技术等方面的不断革新。
金照明把每一项工程都当成经典的艺术品来做。专注、严谨、精雕细琢、人性化
的施工,将艺术性的创造与自然环境、与建筑本身特点相协调。营造一个安全、
舒适、高质量、高品位的光环境是金照明的目标。
金照明公司已经成为比较有影响的照明工程专业公司,为社会奉献了一些
精品工程和形象工程,为美化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形象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创出
了金字招牌。
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考勤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上午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
七小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工作三小
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
2、迟到、早退及旷工
1)已到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或擅离岗位2小时以上(不含2小时)的
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不含5分钟),15分钟(含15分钟)以下者每次罚款人
民币1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不含15分钟),30分钟以下(含30分钟)者
,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每月有三次以上(不含3次)迟到5分钟以内(含5分钟)
的,从第四次起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
3)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假期已到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
旷工论处。旷工者予以旷工时间两倍工资(含各项目补贴及话补)的罚款;连续
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
除旷工罚款,年终奖发放一半,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扣除旷工罚款,不发放
年终奖;年度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扣除旷工罚款,作劝退处理,不享受年终
奖。
二、考勤管理
1、考勤记录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或签到),每天上下班各打卡(或签到)一
次。外地办事处及各项目组人员上、下班均须亲自签到,电脑打印出勤记录无效
,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份签到表及请假条等传真或邮寄回公司。
2)需在上午外出办公事的员工,一般须先到公司报到后再外出;
3)员工因工作原因外出不能按时打卡或签到,则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部门负责人
处说明原因并签卡,部门负责人核查清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