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局局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2012年11月8日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此,我深入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政治局党委在各自联系点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资源的丰富、办公条件的改善、执政环境的优化,有的党员干部角色发生错位,由“公仆”变为“主人”,在行为上脱离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在感情上伤害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与民争利,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阵营上推开了群众,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了党中央的政治眼光、忧患意识和群众情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作的重要讲话,振聋发聩,切中要害,发人深省。总书记站在了新的历史节点上,深入的阐述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作为司法局的主要负责人,我感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全系统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注入了强大动力。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是基础。坚持把学习摆在突出的位置,做到学思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带头集体学习、集体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学习材料,深刻领会十八大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宗旨意识、群众路线真正装到心里去。深入学习密切联系群众、真情服务群众的好传统、好作风和好经验,从方法上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二)领导带头,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带头是关键。作为局领导班子的班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教育实践活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并引导和推动班子成员认真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领导到位、措施办法到位。
(三)深入基层,亲身践行群众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下高楼、出深院、走基层,投身于人民群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