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 文化及计生综合楼
招标单位: 泰和县灌溪镇人民政府(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工程名称
文化及计生综合楼
建设地点
灌溪镇政府院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泰发改字[2009]136号
设计单位
泰和县建筑设计院
工程最高
控制价
建筑面积
约1327平方米
结构类型及
层数
砖混/四层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质
等级要求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2、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在泰和政府网()泰和县招标投标网(载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地点
灌溪镇政府院内
招标答疑会
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thxzhy@)方式;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1月3日下午5:30以前;
招标人将于2010年1月4日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疑。
投标保证金数额
贰万元
资格审查等资料费
(同投标保证金一并入账)
400元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标开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
投标文件递交
受理单位
泰和县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事务所
地点
泰和县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月14日上午9 时30分整
开标会
时间
2010年1月14日上午9时 30分
地点
泰和县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到位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300平方米;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待拆迁;
(3)施工用水、电: 已通;
(4)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 已审查;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泰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书和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和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三大员”证件原件(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或C类安全员);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10年1月3日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