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269-1998
发布时间:1998-10-1
前言
本标准根据我国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的实践经验,参考采用了美国 NFPA651
《铝粉生产标准》(1993 年版)和美国 NFPA480《镁粉生产、运输和贮存标准》
(1993 年版)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安全环保研究院负责起草,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安环
部、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西北铝加工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其中、周豪、赵丹力、李晓飞、卢大通、赫崇富、刘
守斌、王光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镁粉生产、贮运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镁粉加工厂(车间)的设计、施工、生产、维修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铝镁制品加工过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90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铝镁粉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
任何粒径小于 420(m 的铝镁或铝镁合金颗粒。
铝镁粉加工 themanu facture of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
通过特定的工艺,将金属铝、金属镁及其合金加工成为细微颗粒的过程。
the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of dustex plosiono f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
预防铝镁粉燃烧、爆炸发生和当燃烧或爆炸发生时使损失减小的技术。
4 管理
厂长应清楚本厂所有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情况,并采取能有效控制铝
镁粉爆炸的防爆措施。
厂长应根据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结合本规程,制定本厂粉尘防
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厂级每季度
不应少于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不应少于一次。
气体、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应定期校验。
工厂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有关安
全法规,使职工了解铝镁粉的爆炸性及爆炸条件,牢记事故开关、警报器、急救
设施、防爆设施和避灾路线的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对重点岗位职工应定期进
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厂房、库房等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
主要生产厂房所用电气设备应是粉尘防爆型的。
安全、通风、阻爆、隔爆、泄爆等设施应完善有效,未经主管部门许可,
不得拆除或弃用。
新建、改建或扩建铝镁粉加工厂(或车间)应进行安全评价。
铝镁粉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存放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铝镁粉厂房和库房不应有漏水现象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 75%;雷、雨、
风天气应关闭门窗,防止产品潮湿和粉尘飞扬。
5 厂区布置及厂(库)房结构
厂区布置
铝镁粉加工厂与居民区、重要公路、非本厂专用铁路、高压输电线路
等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100m。
厂房的布置应便于房内人员疏散,不应布置成封闭的或半封闭的“口”
字形、“冂”字形等。
不同的生产工序应分别布置在至少相距 15m 的单独厂房中。如两厂房
的间距小于 15m,则其相向墙面中至少应有一面墙能承受 14kPa(表压)的爆炸
压力,该墙壁不承重,不得有开口。
电动机、操作盘(台)等应安装在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单独房间内。
库房布置应远离生产厂房。中间库房与生产车间应有隔离带或隔离墙。
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 30m,用走廊连接;隔离墙应采用耐侧压、不承重结构。
厂(库)房两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 的消防车道。如无车道,应沿
厂(库)房两侧保留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路面净宽及距建筑物的净高均不
应小于 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