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18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qiang19840906 2020/5/9 文件大小:1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布单位】海南省政府【颁布日期】【实施日期】【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推行招标承包制。招标承包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第三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在海口市、三亚市,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二十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第四条少数特殊工程(或保密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议定施工企业,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五条凡持有效的技术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和工程承包公司,均可申请参加与其技术资质等级相应的工程投标。【章名】第二章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管理、监督。并相应成立省、市、县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视工程规模、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一)凡中央、省属单位在省会所在地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及中央、省属单位在各市县兴建的、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建设厅直接管理。其他项目由省建设厅委托各市、县建委(城建局)管理。(二)市、县属工程项目,分别由各市、县建委(城建局)管理。第八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招标单位、投标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招标全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明招暗定的不法行为。【章名】第三章招标第九条招标的形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以下统称招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无力组织的,可委托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十条招标工作必须按基建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并具备如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列入国家、省、市、县的年度基建计划; (二)工程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业经批准; (三)资金已经落实; (四)建设场地、交通、水源、电源等准备工作就绪; (五)持有城镇规划部门核发的《建筑许可证》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项目审批表》; (六)已完成招标资料等准备工作; (七)已确定招标形式; (八)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已经审查符合要求。第十一条招标单位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才能着手组织招标会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地址、内容、发包范围、工期和技术要求、材料设备供应方式、验收标准、可供施工使用的场地、供水供电、道路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三)现场勘察,送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四)其他条款要求。第十二条招标单位可以从工程投资中提取招标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点五至千分之二作为招标活动费用,包括用于补偿投标入围而未中标者。【章名】第四章投标第十三条参加投标企业应在招标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报送投标书,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法人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技术资质等级证书和开户银行帐号、资信证明; (二)企业成立时间,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 (三)企业现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过去承建的主要工程完成情况等; (四)港澳及国外施工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出具与我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