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渎路工程BT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备案意见表
盐都区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意见:
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渎路工程(新204国道—西环路)BT 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审核,同意备案。
备案部门(章):
备案日期: 2010 年 7 月 20 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1
第二部分项目合同.………………………………………………..21
第三部分附件.……………………………………………………..46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道路工程BT项目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渎路(新204国道—西环路)工程BT项目。
招标人: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
盐渎路工程(新204国道—西环路)BT项目,道路改造工程宽70m,长约
3174m,新建道路工程宽70m,长约120m;道路拓宽工程宽70m,长约1520m。含快车道、慢车道、雨水、桥梁、土方等,工程建设总投资约9500万元。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所确定的中标人将负责项目的投资与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承担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投资建设内容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资金筹措,组织施工图纸会审,组织并实施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组织竣工初验,提报竣工结算与工程决算,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工程保修管理。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相应施工增项一级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本招标文件包含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项目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共五部分。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项目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解释权在招标人。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渎路(新204国道—西环路)的投资和建设。本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项目招标人为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回购主体为盐都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1)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2)工程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参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质量和工期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验收标准执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等。
质量目标:合格率100%,75%单位工程达到市优样板工程。
工期要求:工期为 130 日历天,计划2007年2010年128月11日开工至2008年3月,2010年12月21日竣工。
月至2008年 4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4)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 7 月 19 日之间,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申请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要求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因参与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其自行承担。
5、回购金、支付方式及投资回报
回购基数
本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回购基数,通过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回购基数=前期费用+ 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部分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