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doc

格式:doc   大小:34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5/13 文件大小:3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工资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经信发〔2020〕24号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经信局、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南府函[2020]10号)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工资金补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二、支持方向在2020年2月9日--4月9日,对粮油加工、医护用品生产等中小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复工复产的特殊行业采取一次性用工资金补贴。三、支持对象(一)申报企业必须是注册地或主要生产场地在三区的粮油加工和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二)申报企业必须是2020年2月2日--3月9日由各区报送市经信局《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情况统计表》中复工复产的规上工业企业。(三)申报企业需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会计、银行和纳税信用。(四)申报企业需在2019年无重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四、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附带2019年2、3月电费支出凭证)以及其他开展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请报告内容和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5、201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6、现场审核意见书。(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该资料要按顺序加装白色封面,并装订成册(胶装)。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一般双面印刷,左边装订。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以及未在指定时间完成申报的不予受理。(三)申报程序申报企业报经区经信局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五、工作要求(一)组织要求各区经信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公开组织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形成联合推荐文件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推荐文件要有明确的推荐意见。(二)时间要求区经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企业申报纸质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三)其他要求1、对以往年度违反资金管理办法,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申报。2、关联企业或同一个法人代表的不同企业,只能单一企业参与此次申报。六、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特别注重审核相关资料的原始凭证,确保项目和资料都真实、完整。七、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局企业科:王治权联系电话:2803128(二)市财政局产业促进科:刘海 联系电话:2222780(三)监督电话:281999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