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工业大学文件
工大发〔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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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在校本科生
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在校本科生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经2010年3月15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业大学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北京工业大学在校本科生出国留学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的国际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和方便在校本科生出国留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国学生
在校本科出国留学学生是指在我校注册、在校学习期间通过校级交流协议(或经学校同意认可的院级协议)赴境外学习、进修、实习、攻读学位等的本科生(以下简称出国学生)。
出国学生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和国外相关大学所签订的校级交流协议(含学校认可的院级交流协议),在规定学制内赴国外大学学习,方式主要是交换学习(含实习、进修)一学年或者一学期,或者参加国外大学的短期项目。
二、选拔条件
(一)学校对在校本科生采取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方式,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项目要求在学院推荐基础上择优确定出国学生名单。
(二)出国学生必须品学兼优(没有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身心健康。
(三)出,具备在国外学习、生活的经济能力。
(四)出国学生应为在校注册学习的大二或大二以上年级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学分。参加假期项目的学生可以从大一或大一以上年级学生中选拔。
三、出国事宜管理
(一)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确定出国学生名单,并向国外校际交流学校推荐出国学生,协调和对外联络,并指导、协助办理出国手续。
(二)各学院负责出国学生的推荐和出国期间的联络。
(三)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出国学生须与学校签定《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
四、对出国学生的要求
(一)出国学生在国外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国法律、所在学校管理规定。出国学生因违反所在国法律、所在学校管理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出国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仍为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生,应遵守北京工业大学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北京工业大学校纪校规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出国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必须根据当地情况购买相应的医疗保险,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意外保险。
五、出国学生的教学与学籍管理
(一)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出国学生的教学管理。
(二)出国学生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利用假期出国者除外);未办理手续擅自出国者,取消学籍,按退学处理。
(三)出国学生应严格遵守规定的在外时间,按期回国并办理复学手续;未按期回国者或按期回国而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按退学处理。
(四)出国学生在出国前应按照与所在专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制定其在国外大学的修读计划,并经所在专业负责人同意、学院教学院长批准。
(五)出国学生修完国外大学规定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其考核,学校根据两校间协议(含学校认可的院级协议)按照“时间对应”的原则承认其学分。
(六)出国学生结束国外学习返校后,须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供在国外学习的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件,以免影响毕业。
(七)若国外大学教学计划中没有毕业设计(论文),出国学生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