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4-2017)
(草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区及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或好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具体指标:到2017年,主城区(含夷陵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PM10)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1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总体呈逐年增加趋势;2017年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5%;2017年长阳县、远安县、秭归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2017年兴山县、五峰县(PM10) mg/m3。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1、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全市“十二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014年,全市所有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取消烟气旁路。2014年底前,中石化宜昌分公司湖北化肥厂、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必须完成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关闭宜昌美联电力和安能热电公司燃煤机组。现有水泥生产企业物料处理、输送、装缷、储存过程应当封闭,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装置并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全面完成烟气脱硝改造。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1#水泥熟料生产线、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熟料生产线、华新水泥(宜昌)有限公司1#2#水泥熟料生产线、葛洲坝兴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宜昌弘洋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和远安县花林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在2014年完成烟气脱硝改造。
对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现有火电、水泥等行业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实施限产限排或者关停。对未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的企业暂停对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加大对当阳陶瓷工业园、夷陵区石材加工园等重点园区和造船、机械加工行业喷砂除锈工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2016年,再完成一批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责任部门:环保;配合部门:发改、经信、相关企业)
2、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和改造。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宜昌市主城区供热供汽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现有锅炉限期淘汰,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各县市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在化工、医药等产业园区,通过集中建设供热锅炉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责任部门:环保;配合部门:发改、经信、相关企业)
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中石油湖北宜昌分公司、中石化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及各油品经营企业、油罐车运输单位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现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污染回收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全面提高表面涂装工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推广使用环保和低毒原辅材料,推进有机溶剂使用过程的污染治理。
(责任部门:环保;配合部门:发改、经信、相关企业)
4、加大除尘设施的升级换代。水泥、火电等行业要加大除尘设施的升级换代,采用新式的电袋混合除尘器,确保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014年执行的特定时段的颗粒物和粉尘污染物排放标准。(责任部门:环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