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顾问合同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月日起2013年月日止。第三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审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关的律师信、催告信、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 ,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 ,向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 、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 ,甲方需另行委托,与乙方签订有关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约定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附律师团队名单;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元,在本合同履行结束时支付元。 、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的标准减半收费。第七条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 ;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2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