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基本内容(用户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背景、概况及商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现货、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车辆,并符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规格和技术性能,持有合格证书、保修卡。
:供应商须有承担过同类项目的经验。
:包含车辆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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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6米以下空调公共汽车50辆共计9,500,(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包组二:,500,(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可单独对其中某一包组进行投标,也可对两个包组都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的总报价必须包括车辆采购、检验、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保修期费用及满足使用要求和技术质量要求的一切费用,包括应缴纳的税收,系供应商履行本项目项下全部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之不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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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50辆(),交付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前;第二批50辆(),交付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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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车辆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
3)供应商参投车辆必须满足或优于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服务期):
1)详见“6米以下空调公共汽车技术需求”中附表二“整车及零部件质量‘三包’保修期限”;
2)详见“”中附表二“整车及零部件质量‘三包’保修期限”。
9. 验收要求:
1)能按车辆技术需求及现行的国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和地方规章、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项目实施和验收。
2)能承担由于自身质量的问题,使采购人免受由此产生的来自第三方的一切赔偿、索赔、指控和诉讼。
3)能按要求保质量、如期完成。
4)交车地点:汕头市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按照投标承诺书承诺的条款及行业标准(无承诺部分)执行。
:签订合同后5天内每个包交付200万元定金,至2012年12月20日付至合同总款95%金额,余下5%保质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2个月内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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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定型产品;车辆及所有配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条款和企业标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入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四、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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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要求所投车型,在完全满足车辆技术需求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计分评定,总分最高者中标。评标委员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价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技术和商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与评价,其中价格、技术和商务评分的分值分别为:
评分项目
价格
技术
商务
总分
分值
40
45
15
100
各评分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如投标人有提供价格优惠的,以优惠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进行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