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砂石料采购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承建施工的*************项目基础施工工程,需要砂石料,现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机砂、碎石材料的数量、供货时间段机砂、;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供货时间段为2012年8月7日至2012年9月30日。第二条机砂、碎石材料质量要求1、本工程的建筑用机砂、碎石,以GB14684-2001《建筑用砂》、GB14685-2001《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3、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及其建筑工程管理规定,随货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各种检测实验报告。4、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第三条验收标准与方法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2、验收标准按照《建筑用砂》GB14684-2001、《建筑用卵、碎石》GB14685-2001国家标准,以及地方和建筑用砂石各类型有关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3、甲方根据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针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观感质量及数量预验收签证,经验收人签证确认后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发现实物质量与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的内容相差较大,或实物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即可当场要求乙方立即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4、建筑用机砂、碎石,由于量大、技术要求参数需要专业检测机构实现,因此即使现场验收人员已经签证的各种类用砂石,如果在施工过程或由于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旦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测验确认,其用砂石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时,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追究违约责任。5、乙方的机砂、碎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材料供应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组织生产备料,要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材料的验收1、机砂、碎石出厂时乙方应填写发货单,并随运输车辆至甲方卸货地点交给甲方。2、机砂、碎石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的专门负责接收机砂、碎石的材料员协同车辆驾驶员对机砂、碎石进行实际丈量。3、,甲方按照发货单数量签收;,甲方按照实际丈量数量签收。第六条材料价格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机砂、碎石综合单价为每立方:肆拾贰点伍元整()其中不含运输费。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各项费用,包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