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博士生评选办法一、评定条件1、必须为全日制自筹博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至四年级以及五年级本科直博生2、以【科研成果】评分和【综合素质】评分加总排序,根据当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的1:2确定入围答辩名单,最后根据【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答辩得分】加总确定最终获奖名单。3、提交申请者,需无欠费记录二、评定得分【科研成果】1、学术论文,具体分值如下:SCI期刊(以中科院JCR分区为准)F推荐期刊A类期刊8分B类期刊7分C类期刊5分以上期刊文章,如是IEEETransactions期刊或ACMTransactions文章,:参与评定的学术论文要求电子科技大学必须为第一通讯单位。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按表上级别加全分;若第一作者为老师,本人为学生中第一作者的,按表上级别加分减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此列表外的,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讨论加分。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BestPaper”称号的,在当级别分值上直接再增加2分。此项加分可累计,不设上限。2、科技获奖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本人有获奖证书),可直接入围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综合素质】1、学生干部凡是博士期间担任院校两级的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包括研究生会干部、班长、党支部干部、以相关单位的任职证明为依据给予评分。得分可累加,。职务评分值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学会主席或会长1分研究生会年度优秀部员、、社会实践参加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文体类竞赛获奖,凭获奖证书可获得相应评分。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事迹突出且获得省级及以上特殊表彰的同学可获得该项评分。凭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相应评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得分不累加。荣誉级别评分值国际级4国家级3省级2【答辩评分】答辩满分为10分,各评委可以根据自身科研情况对答辩者的科研成果质量进行评判,答辩者每次答辩结束后评委进行打分,最终的答辩分数为所有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四、参评注意事项1、参评博士研究生有效科研成果的认定原则如下:1)必须是正式出版的期刊、会议论文,论文请注明影响因子。2)已经接收尚未出版的论文必须出具正式的接收函。2、国家奖学金为每年申请,凡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提交过的申请材料,不能再用于下一次申请。3、相关成果或荣誉需是博士研究生入学以后获得的4、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5、如有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议处理硕士生评定办法一、评定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业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业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业奖学金测评中排名在前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该类学生需要按“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供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得特别优秀。另一年级研究生因未有学业排名,直接考虑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