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田林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市田林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地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法》和区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3、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4、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主席审批权限为1000元(含10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学校党支部书记后,方能执行。6、工会必须设置独立会计账户,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财务工作,原则上应执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7、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地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8、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9、制订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10、调整预算,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支部书记,同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会收入管理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的基础工资部分、30%工资部分、10%%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账,工会用以开展各项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13、拨交经费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按学校每月工资总额2%,拨付给工会。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12月中旬前完成),60%用于学校工会活动开支。14、上级补助收入,是核算上级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我校工会应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15、行政补助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假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落到实处。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种收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17、会员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在使用上,要进一步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使用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做到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18、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费用。按照工会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等应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19、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用,教代会、经审会、工会委员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掌握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把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和照顾落实到位,同时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做好凝聚力工程。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21、学校工会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按照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工会会计和出纳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将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对未达账项,工会会计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使用现金。23、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杜绝代领现金支付方式。24、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25、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26、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